我家有一个小正太,最近迷上了奥特曼。作为一个老父亲,我都根本不知道哪来那么多奥特曼,什么迪迦、赛罗、赛文、艾斯,泰罗啥的,根本分不清哪个是哪个。后来这小子在小区里组织了几个小孩,每天都一起玩,号称是奥特兄弟,要一起拯救地球保护人类。这难道是要成立团伙的节奏吗?
有一次我家正太突然很认真的问我:“爸爸,世界上真的有奥特曼吗?”我不知道怎么回答,只好告诉他:“奥特曼有没有我不知道,但是跟他们一样保护大家的倒是真有,那就是解放军叔叔和警察叔叔,他们都是保护咱们的。”我家正太马上说:“那我也想像他们一样保护大家。”
其实咱们老百姓遇到困难的时候,解放军和警察往往是第一时间冲上去保护大家的。在城市里主要还是靠警察,他们也往往被称作“城市卫士”。其实在古代也没警察,维持治安是由专门的军队和官员来负责管理的。比如唐代的长安城,百万人口的大城市,城市治安能井井有条,也与一些“城市卫士”的努力分不开。换个角度来说,如果长安城真有怪兽,估计也等不到奥特曼,还得是由这些“城市卫士”来抓。
今天的话题,我们就来聊聊唐代长安城的“城市卫士”,看看他们是怎么维护长安城的治安的。
一、治安的管理者,皇帝的贴心人——金吾卫谈到长安城的治安管理,得先从唐代京城卫戍部队的军制说起。
唐代的京城卫戍部队有南北衙之分。南衙指的是驻守在宫城外面,皇城以内的军队,共有十六卫。分别是:左右卫、左右骁卫、左右武卫、左右威卫、左右领军卫、左右金吾卫、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。这里简单说一下宫城和皇城,宫城是皇宫,在北边,皇城是国家机关办公场所,在宫城南侧。(关于宫城和皇城的内容,请移步《杨坚:我要建一座天下最大的都城。李渊:谢谢姨夫,那我就接手了 》。)
北衙军指的是驻守宫城里的禁军,也有十军,分别是:左右羽林军,左右龙武军,左右神武军,左右神策军和左右神威军,总称北衙十军。跟南衙相比,北衙军应该是更加靠近皇帝的。北衙最高的领导是左右羽林军大将军。北衙军的主要工作还是保卫宫城核心区域,平时也有作为皇家仪仗队来使用的。《新唐书》中载:“南衙,诸卫兵是也,北衙者,禁军也。”这就说明了南衙北衙的地位区别。
既然北衙主要保护皇宫核心区域的安全,那么宫城外面的长安城整个城市的治安管理,就只能由南衙负责了。具体来说,是由南衙的左右金吾卫负责。那南衙其他的这么多卫都干啥呢?他们各有各的负责工作,主要体现在护卫宫城和仪仗方面。其中左右卫是核心机构,负责总领南衙各卫。其他比如左右武卫、左右威卫和左右领军卫等都是在皇帝举行大朝会时,按照远近次序,依次列于左右两厢,既作为仪仗又起到保护皇帝安全的作用。
左右监门卫是负责看守皇城各个城门的,这事有时候左右骁卫跟着也一块。无论任何官员想要进入皇城或者仪仗出入,左右监门卫都要对所有出入皇城的人的人数以及通行证进行检查。左右千牛卫是在皇帝上朝时在皇帝御座左右行使防护职责。
因为我们今天讨论的是长安城的治安,这个活主要是由左右金吾卫来负责,所以下面我们主要聊聊这两个卫。
金吾卫这个机构最早起源可以追溯到秦朝的中尉,这个中尉可不是我们现在的中尉啊,秦朝的中尉是负责国都的巡查警备工作。唐代的《通典》中就曾这样说:“秦有中尉,掌徼循京师”。后来到了汉武帝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年),将中尉改名执金吾,职责还是负责京师巡查。
唐朝也保留了金吾卫的编制。根据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中记载,左右金吾卫的职责是:“掌宫中及京城昼夜巡警之法,以执御非违。”意思就是直接负责整个京城的巡查警卫任务,对违法犯罪行为加以纠察。
之所以说金吾卫是皇帝的贴心人,是因为金吾卫往往是由皇亲国戚、功勋重臣及其子弟和皇帝的心腹亲信所担任的,在金吾卫待过的人,将来出去做官都方便的多。
那金吾卫承担了哪些维护治安的工作呢?其实主要就是一件事,那就是宵禁。
宵禁这事,早在周朝就有了。到了唐朝,为了加强长安城的安全防卫,宵禁更为严格。主要负责宵禁制度执行的就是金吾卫。具体来说,主要就是三个方面:第一是敲鼓,第二是巡逻,第三是抓人打屁股。
先说说敲鼓。
唐朝初年,天黑了还是主要靠人喊,这简直就是“通讯基本靠吼”了。后来到了唐太宗贞观十年(636年),侍御史马周给太宗上书建议在大街上放置街鼓,敲响了大家就知道要宵禁了,唐太宗批示同意。从此就在长安城的六条主干大街上设置大鼓,也叫六街鼓。并且规定:傍晚时候,敲鼓八百声,关城门和坊门,大街小巷进入宵禁状态,人就不能随便出来了。早上五更二点敲三千声鼓,开城门和坊门,宵禁结束,大家开始出门。负责在大街小巷敲鼓的,就是金吾卫的士兵。
接下来说说巡逻。
在暮鼓响罢后,金吾卫就开始实施宵禁,关闭坊市大门 ,禁止居民外出。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,在城门和坊角处还设立了“巡逻点”——武侯铺。《新唐书》中记载:“凡城门坊角,有武候铺,卫士彍骑分守。”这些武侯铺中的相关人员,主要是在晚上鼓声响罢后,在大街小巷巡逻,直到晨鼓敲响,才停止巡逻。
在唐玄宗开元时期,金吾卫体系下巡查街道的官员被单独列出成为一个职位,称作街使。主要负责在城中各条街道上发生的一些案件和事务。后面巡逻街道的事就基本交给街使来负责了。
最后是抓人打屁股。
唐代宵禁严格,如果暮鼓响罢还在街上溜达,被金吾卫抓到可是很危险的,按照《唐律疏议》中所载:“笞二十”,打二十板子。所以说金吾卫抓到人是真的会打屁股的。《旧唐书》中就记载唐宪宗元和三年(808年),宦官郭里旻酒醉犯夜禁,直接就被杖杀。可见金吾卫抓着人可是六亲不认的。
二、监督城市管理,处理治安案件——巡使上面说的金吾卫和街使都是出自军队体系的,但是金吾卫本身只有执法权,没有审判权,只能抓人,不能处理案件。如果城市中出现治安案件,就得交给长安县或者万年县的县令处理,或者交由巡使过问。
那这个巡使到底是什么来头,连金吾卫都处理不了的事情他们都能办?主要原因,就是巡使这个职位有着很深的背景,因为在巡使头顶,天空飘来三个字:御~史~台~
御史台是唐朝的最高监察机构。《通典》中说御史台是“弹纠不法,百僚震恐”,所有做官的都怕他们。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给百官的工作挑毛病,顺便审理一些刑狱案件。作为一个官员,如果有一个天天给你挑毛病的同事,挑完毛病还直接告诉大BOSS,碰见这样的估计你也得绕道走。
除了监督京城的百官之外,他们还经常会被派出去到处巡使,类似现在的巡视组一样。而巡使,就是御史台负责巡使都城的这么一个职位。
巡使跟前面的南衙北衙一样,也分左右。根据《唐六典》中的记载:“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,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。”也就是所凡是巡使负责的区域内的所有违法事件,都可以直接上奏处理。
说了半天,巡使的主要工作有哪些呢?《新唐书》中这样记载:“分左右巡,纠察违失,左巡知京城内,右巡知京城外,尽雍、洛二州之境,月一代,将晦,即巡刑部、大理、东西徒坊、金吾、县狱。”
这么长一段,大概意思就是说,左右巡使一个月换一次人,会对刑部、大理寺和金吾卫等等各个机构挨个巡视一遍。这里有一个问题,那就是左右巡使各自的势力范围是怎么划分的呢?
按照前面《新唐书》的说法,左右巡使应该是左巡使管京城内,右巡使管京城外。可是《通典》中又记载说:“分为左右巡,纠察违失。以承天、朱雀街为界,每月一代。”这就是说左右巡使以朱雀大街为界,东边为左,西边为右。
那到底怎么划分势力范围呢?我自己查阅了很多资料,最后在一份资料中找到了我认为的答案。《资治通鉴》中记载了唐宪宗元和十一年(816年)的一件事,京兆尹柳公绰把横冲开路仪仗的神策军军将杀了,唐宪宗问他为什么不等上奏就杀人,柳公绰说:“这不是我的职权范围,如果是在街上死了,金吾街使应该上奏,如果是在坊内死去,左右巡使应该上奏。”
这件事情说明,左右巡使主要管辖坊内事物,坊只有京城里面有,京城外没有。这说明左右巡使不是一个城里一个城外,而是都在城里。所以,《通典》所载的左右巡使以朱雀大街东西分界,我认为是最有可能的。
正是因为左右巡使职位比较重要,管的地方也挺大,事情也挺多,一般人干一段时间就很容易扛不住了。所以,左右巡使往往不是一个专职职位,而往往由御史台官员兼任。《唐语林》中记载:“左右巡,皆负重事也。不常备,有兼领者”,比如在《旧唐书》中记载在唐代宗大历八年(773年)在东市发生了一起案件,当时的殿中侍御史杨护,兼职左巡使,皇帝认为他有隐瞒不报的行为,所以就把他贬官了。由此可见,左右巡使往往都是兼职。
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,连辖区发生案件没有及时上报都会被贬官,可见这左右巡使也不好干。再比如《册府元龟》中记载这么个事,说长安县令要私自在城里开一道水渠,结果当时的左巡使因为没发现这事,被罚了俩月工资。可见这左右巡使虽然管的多,责任也确实大,出了事得赶紧上报。
说到这里,我们回到文章开头的脑洞:假如长安城也出现了一个怪兽,在奥特曼还没来的情况下,一般会怎么处理呢?
我认为比较有可能的是这样的:金吾卫的街使和武侯铺会在巡逻中率先发现情况,然后将情况上报给由御史台官员兼职的巡使,然后再由巡使上报给宰相和皇帝。而宰相和皇帝商量的结果,很大概率这事还是会落在负责京城治安的金吾卫头上,考虑到金吾卫不一定能拿下怪兽,可能还会让京兆尹和长安县和万年县地方上再调点人,大家一起想办法把怪兽给抓住。
所以说,我们今天所讲到的无论是南衙所属的金吾卫,还是御史台下属的巡使,都是古代城市治安的有力维护者。保护居民安全,保障城市平安,他们都是长安城的“城市卫士”,因为有了他们,长安城才是真正的“长治久安”。
参考文献
1、《新唐书》、《旧唐书》、《资治通鉴》、《通典》、《唐六典》、《册府元龟》等
2、《唐代京畿地区治安管理研究》 杨月君 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
3、《唐代长安城市管理研究》 贾虎林 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
4、《唐代前期南衙禁军研究》 戴均禄 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
5、《唐代京师长安的治安问题》 郭绍林 人文杂志 1994年第3期
6、《唐代都城治安管理制度》 张春兰 南都学坛(人文社会科学学报) 2010年5月
7、《唐代长安城坊市治安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运行》 袁芳馨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 2009年增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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